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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县桑蚕产业脱贫第一期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忻城县桑蚕产业脱贫第一期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广西2020-08-24
招标编码:CBL_20200824_103291664
开标时间:2020-09-21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忻城县农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1307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忻城县桑蚕产业脱贫第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忻发改审批〔2020〕164号批准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招标人为忻城县农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扶贫资金和社会筹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西来宾市忻城马泗乡联团村、古蓬镇板内村、红渡镇三合村
建设规模:1、马泗乡联团村桑蚕基地,建设用地面积7381.17㎡(折合11.07亩),总建筑面积2650㎡,其中新建4栋1层智能化中心、小蚕饲养小区,300㎡/栋;1栋1层无害化化蚕沙处理中心300㎡;1栋1层智能化桑叶贮运中心300㎡;1栋1层全自动消毒中心300㎡;1栋2层综合服务中心500㎡;门卫室2间,25㎡/间。总建筑占地面积2400㎡,容积率0.36,建筑密度32.51%,绿地率41%。2、古蓬镇板内村桑蚕基地,建设用地面积10557.09㎡(折合15.84亩),总建筑面积3400㎡,其中新建7栋1层智能标准化大蚕房,300㎡/栋;1栋1层无害化化蚕沙处理中心250㎡;1栋1层智能化桑叶贮运中心250㎡;1栋1层全自动消毒中心250㎡;1栋2层综合服务中心500㎡;门卫室2间,25㎡/间。总建筑占地面积3150㎡,容积率0.32,建筑密度29.84%,绿地率22.72%。3、红渡镇三合村桑蚕基地,改造1层蚕房面积约320㎡,新建储存室30㎡,用于储存桑叶。
合同估算价:1307.81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90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
2.2招标范围:依据忻城县桑蚕产业脱贫第一期项目和招标人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编制由承包人负责,费用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该费用)、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以上(含
中级)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自招标发布之日起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收取。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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