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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 所在地: 北京 |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 品牌: |
详情介绍
(投标)河南省商城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河南省商城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受河南省商城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河南省商城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2、项目名称:河南省商城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37800.00 元,最高限价:一标段:1775000.00 元,二标段62800.00元
5、采购需求:
5.1建设地点:河南省商城大厦;
5.2采购内容:
一标段:本项目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临时线路的架设、竣工验收、用电相关手续办理、试运行、质保期内保修等内容;
二标段: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合同信息、验收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等工作;
5.3工期要求:
一标段:30日历天达到通电要求;
二标段:施工工期(含保修阶段)
5.4质量要求:一标段:合格,满足采购人用电需求,符合电力主管部门相关要求; 二标段: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要求;
5.5质保期:一标段1年;
5.6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设施设备采购,二标段:本项目监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磋商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审计报告须完整,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应同时签名和加盖注册会计师印章;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应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一标段:潜在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取得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二标段:潜在供应商应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电力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具有在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后进行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递交给磋商小组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斧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5响应人应保证提供的投标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或其他不实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0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500元/标段。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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