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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投标)丽江市军分区南口教导队营房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中国人民云南省丽江军分区(保障处)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6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中国人民云南省丽江军分区(保障处)委托,对其丽江市军分区南口教导队营房维修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邀请有意向单位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丽江市军分区南口教导队营房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地点:丽江市军分区南口教导队。
2、项目内容及要求
2.1、 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对营房及综合楼进行维修改造,投资约60万元。
2.2质量要求:严格遵照国家相关建筑规范的要求,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或验收合格;
2.3工期:45日历天。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3.1 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滇备案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项目经理为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并注册在投标企业;
5.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属于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谈判申请人不允许参与谈判:
5.6.1受雇于采购方并为其项目的准备采购或实施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或组织;
5.6.2与5.6.1中所述的公司或组织有关联的公司(包括母公司);
5.6.3临时派出其人员在受雇于采购方并为其项目的准备采购或实施提供咨询服务,或在项目中参与工作的公司或组织。
5.7须提供近二年(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成立不满三年则按成立后的提供。
5.8 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业绩(合同总金额6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0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的出售
4.1文件售价:RMB 1000.00元/份,图纸售价:RMB12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不支持邮寄;
4.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09日至2020年10月14日9:00时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
4.2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10月09日至2020年10月14日9:00时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
5、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企业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滇备案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应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6、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
6.1磋商文件中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6.2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 14时30分前,迟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3磋商时间:2020年10月20日14时30分。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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