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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1 天内发货 | 所在地: 北京 |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 品牌: |
详情介绍
关于招标〕廊坊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
开标时间:2020-08-1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廊坊某部
资金来源: 其它
投 资金额:2200万元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廊坊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QX20ZBHB110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为廊坊某部副食品采购,分为四个标段。第一标段:廊坊市区9个单位;第二标段:廊坊北三县(大厂、香河、三河)5个单位;第三标段:保定涞水、易县、高碑店的8个单位;第四标段:廊坊南五县(固安、永清、霸州、文安、大城)和沧州新华区6个单位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供货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项目金额为:2200万元,其中1标段900万、2标段400万、3标段600万、4标段300万元,资金为自筹,已落实。
三、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须在当地有合格的仓储场所,具备保质、保鲜、服务及配送能力,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三)具有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合一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四、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 2020 年 7 月 28 日至 8 月 3 日(09:00—11:30,14:30—16:30)。
(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三)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8 月 1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 2020 年 8 月 1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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