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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中国工商银行葫芦岛分行银河支行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JL20210317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葫芦岛分行银河支行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2.7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
岛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工商银行葫芦岛分行银河支行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法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二、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等。
*四、企业规模要求
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能力。本项目要求不低于建筑业 小型规模企业,具体要求为:资产总额在300 万元以上、上年营业收入在500 万元以上。
*五、财务能力要求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六、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服务体系应涵袱行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机构的配送能力。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3.公司信誉良好或与我行有较好的合作经历,有足够的技术及装修力量,可保证我行装修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4.生产能力。行业顺序靠前;公司上年主营业务收入500 万元以上。 5.没有因为施工质量不佳、拖延工期、串标、抬标、非法转包、分包等其他原因进入我行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 年03 月22 日 08 时30 分到2021 年03 月29 日 16 时30 分获取方式:文件售价:人民币五佰元整(500.00 元),招标文件不退。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因疫情期间,支提供网银及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无需到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04 月12 日 13 时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 年04 月12 日 13 时30 分
七、其他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葫芦岛分行银河支行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SYJL2021031701
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4.招标人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8 号
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最高投标限价:62.7 万元人民币
7.本次招标内容为(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和第五章):装修改造施工(中标供应商,不超过家)。
8.招标说明:本项目最高限价62.7 万元人民币,最终确定1 家中标人。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717999428
邮 箱:ztby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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