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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额敏县喇嘛昭乡哈拉布拉克村村级组织服务中心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 治 区,塔城地区,额敏县
一、 招标条件
本额敏县喇嘛昭乡哈拉布拉克村村级组织服务中心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70万元,招标人为额敏县喇嘛昭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1247m村级文化阵地、简单室内装修及锅炉、室外硬化附属配 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额敏县喇嘛昭乡哈拉布拉克村村级组织服务中心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额敏县喇嘛昭乡哈拉布拉克村村级组织服务中心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EPC(设计一
施工-采购)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①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
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专业丙级及
以上资质③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贵人。④拟派的设计负责
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
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
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
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
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②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
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
联合体成员若为自 治 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
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
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
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
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7月22日10时30分到2020年07月31日19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0 年08月12日11时00 分
六、开标时间:2020年08月12日11时00分
七、其他
招标文件每 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企业投标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 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联系人:刘 工
联系人电话:15210491817 010-87687099
联系人邮箱:zbgs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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