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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 品牌: |
详情介绍
有关※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自动柜员机安全防护舱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211067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资金来源: 其它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招标人)现委托对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自动柜员机安全防护舱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自动柜员机安全防护舱项目
3. 项目编号:HNZB2020211067
4. 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5. 招标人地址:郑州市经三路北99号。
6.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7. 项目预算:279万元人民币。
8. 本次招标内容:室外单体安全防护舱、室内单体安全防护舱、室内附属安全防护舱,数量:约300台,采购数量最终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 入围数量:4家。
10. 质量要求:合格,质量达到国家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11. 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安装、调试合格完工。
12. 服务范围:中国工商银行河南分行各辖属机构。
13. 服务周期:三年。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应具有2020年度以来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且至少有两年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不为负数。
(4)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在河南省内有定点办公场所;
(6) 安全防护舱具有公安部检测中心三年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7) 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金融行业类似业绩合同1份(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供货清单日期为准);
(8) 投标人没有出现在工商局“经营异常名录”中;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近三年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无不良记录;投标人没有出现在《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禁入名单;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投标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按照工行的要求进行项目实施,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及工期要求;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袱行 二级分行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投标人保证提供的设备、材料、软件和产品质量均符合各项技术指标;在本项目产品保修期内,由于产品缺陷或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系统故障并给工行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有关责任并做出相应赔偿,每次事故的赔偿金额不低于实际损失额。
(9)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如该项内容投标人未提供或出现瑕疵,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时间内查询的结果为准)
(10)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即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投标人登记信息(含有股东信息)的查询结果。(如该项内容投标人未提供或出现瑕疵,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时间内查询的结果为准)
(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 企业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3) 提供2020年度以来不少于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提供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 投标人有效期内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 提供投标人在河南省内有定点办公场所相关证明材料(不动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
(7) 安全防护舱具有公安部检测中心三年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8) 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业绩合同书或供货清单(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 提供投标人满足本章14(8)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10) 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1) 投标人应提供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
16. 招标文件获取:
(1) 时间: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3日,每天09:00~11:30、14:3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 费用: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17.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向招标机构交纳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8.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1月06日9时30分前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260170282
电子邮箱:ztbcg7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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