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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157011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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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德宏州公安局副食品集中采购配送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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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04-03-29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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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德宏州公安局副食品集中采购配送项目招标

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1、项目编号:CFW-2020-265

2、项目名称:德宏州公安局副食品集中采购配送项目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无预算金额,项目结算方式:结算价格市场平均零售价*实际供货数量*(1-|下浮率|);市场平均零售价:第一年第一季度按采购清单的单价控制价,以后每季度取市场调查平均价后,经双方认可,按投标人承诺的下浮率计算确定下一次供应价格,若食品价格涨跌幅度大于10%,可经双方协商后,再确定新的供货价格;若食品价格涨跌幅度小于或等于10%,则不予重新定价。

4、服务内容:德宏州公安局副食品集中采购配送服务,人员数量约580人,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订,合同到期后由招标人确定是否续签,总的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情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税收要求: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2019年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社保要求: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2019年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设备设施要求: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仓库、冷库、冷链车等仓储物流设备设施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在本地设置配送站点的承诺书(在本地无经营场所的投标人提供)。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誉要求:投标人在①“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下载的信用报告中没有处罚或惩戒等不良信息;②“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综合查询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注:以上网站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查询,若投标人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7月31日8:30—2020年8月6日17:30,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等信息及授权委托人(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如有)

(4)报名人身份证原件。

3、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20日9点00分

2、开标时间:2020年8月20日9点00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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